城市道路駕駛技巧
1) 汽車在快慢不分的車道上行駛時,駕駛員必須遵章守法,認真執(zhí)行右側通行的規(guī)則,各行其道。在快慢車道行駛分兩種情況,一是在無漆化標線的線路(若路寬大于或等于14m時,則兩側各3.5m為非機動車道,其余路面為機動車道、若路寬小于14m但大于或等于10m,則居中的7m為機動車道,兩側至少各有1.5m的路面為非機動車道;若路寬小于10m但大于或等于6m的,則兩側1.5m路面為非機動車道,其余路面為機動車道)行駛時,機動車一般居中偏右行駛,非機動車則緊靠道路右側行駛。如果因超車、會車等情況,必須占用他車的行駛路線時,按規(guī)定必須讓有通行權的車輛先行。二是在只劃有中心線的道路上行駛時,機動車應靠中心線右側行駛,非機動車則靠道路右邊行駛。
2) 汽車在兩種車道(即劃有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,白色連續(xù)實線為車道中心線,劃在道路的中間將道路縱向分成兩部分,從而解決了車輛往來路線不分的問題。白色間斷線為車道分道線,用以區(qū)分車道,靠中心線一側的車道為機動車道,供機動車行駛;機動車道右側的是非機動車道,供非機動車行駛)上行駛時,根據(jù)各行其道的原則,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別在各自的車道內(nèi)享有通行權,各種車輛必須在規(guī)定的車道內(nèi)順序行進。在通常情況下,不允許車輛越過中心線或壓線行駛。若因故借道行駛,不準妨礙該車道正常行駛的車輛。當車輛越過人行橫道時,不得妨礙有先行權的行人通行。
3) 汽車在三種車道(即劃有小型快速車道、大型載重車道和非機動車道)上行駛時,機動車、非機動車都只準在規(guī)定的車道內(nèi)行駛,不準跨線或壓線行駛。劃有黃色實線處,表示嚴禁車輛越線改變車道或越線超車。
4) 汽車在城市里行駛時應控制行駛速度。目前城市交通規(guī)則所規(guī)定的*高時速,是為我國主要車型的經(jīng)濟速度而制定的。對于通過繁華交叉路口、行人稠密地區(qū)、鐵路和街道交叉地點,轉彎、調(diào)頭、上下橋以及大風、積水、結冰、霧天等能見度在30m以內(nèi),行駛中遇有喇叭發(fā)生故障或下雪下雨時刮雨器損壞等情況,*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/h。
5) 合理控制行駛間距(指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后車車頭與前車車尾間距離)和行駛橫向距離。行駛間距和行駛橫向距離控制可參見表3-1,如遇特殊情況,行駛間距可增大1~2倍。在會車、讓車或超車過程中,駕駛員必須根據(jù)車輛的位置、車速、道路、地形等變化,照顧到前后及兩側的情況,調(diào)整自己的車速和兩車外側間的橫向距離。根據(jù)我國道路實際情況,交通管理部門對各種不同車速的*小橫向距離和車輪至路邊的*小距離都做了比較詳細的規(guī)定。與非機動車間的行駛橫向距離,在提前觀察好各種車輛動態(tài)的情況下,要保持1~2m以上的距離。
6) 通過有自動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時,要嚴格遵守“紅燈停,綠燈行”的原則。由于交叉路口的視線盲區(qū)較大,駛過交叉路口的車速不得超過20km/h。車輛在行近交叉路口時,要提前50~100m減速;*好將車速控制在5~10km/h為宜。通過有快慢車道或多車道的交叉路口時,均要在離路口50~100m處交換車道。在通過有行人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,被放行的行人在人行橫道上享有先行權。通過沒有行人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,也必須確保行人的安全。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與轉彎車輛相遇時,直行車輛享有先行權;左轉彎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遇時,左轉彎的機動車享有先行權。在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口,則應以交通民警的指揮手勢為準。在交叉路口遇到紅燈時,直行或左轉彎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外,右轉彎車輛在不影響被放行車輛正常行駛、并保證路邊行人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右轉彎。若車輛在快慢車道不分的道路上行駛,則不能偏左停車,以免妨礙交通。如路口已有車輛停放,應依次停下。
通過無人指揮的交叉路口,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相遇時,機動車享有先行權;同方向的右轉彎機動車和直行非機動車相遇時,直行非機動車享有先行權;在支干不分的道路上,轉彎機動車和直行機動車相遇時,直行車享有先行權;雙方都是直行或左轉彎的機動車,則右面先來的車輛享有先行權;左轉彎機動車和右轉彎機動車相遇時,右轉彎機動車享有先行權;先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比尚未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享有先行權。
7) 通過環(huán)形交叉路口時,在進入環(huán)形交叉路口后,所有車輛都要繞島右側轉行,但不開轉向燈。行駛到預定道路,準備駛出路口前,才開右轉向燈,然后離開環(huán)形交叉路口(圖3-5)。在進入環(huán)形交叉路口前,應將車速控制在15km/h左右,并注意來自左方將駛入環(huán)島的車輛;進入環(huán)道后,則應將注意力轉到右側向環(huán)道內(nèi)駛來的車輛;出路口時,應注意右側直行的非機動車,以確保安全。有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環(huán)形路口,靠環(huán)島的內(nèi)側為快車道。當車輛由內(nèi)側車道離開環(huán)形路口并駛向預定道路前,一定要及時發(fā)出轉向信號。先駛入外側車道,然后駛離環(huán)島,決不可從內(nèi)側車道直接右轉彎駛出環(huán)島,以免與在外側機動車道行駛的車輛相撞。進入環(huán)形交叉路口的機動車和出路口的機動車相遇時,駛出路口的